通过现场查勘,绍兴市越城区文锦苑14幢为三层(局部四层)砖混结构。受检房屋平面呈矩形布置,总长度约为43.5m,总宽度约为10m,建筑总高度约为9m,1~3层层高约为3m;采用预制板楼盖,采用现浇平屋面局部采用瓦屋面。
使用条件检查
结构上的作用:现场实际调查显示,建筑物用作住宅,建筑使用功能正常,未发现超载使用的情况。
使用环境:受检房屋位于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文锦苑小区,所处场地为平地。结构所处环境系室内干燥环境,无侵蚀因素。
使用历史:受检房屋建筑建于80年代,经现场检测和委托方提供的相关图纸资料,受检房屋于2023年委托浙江中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设计、委托浙江众逸建设有限公司对房屋整体修缮施工。
地基反应上部结构现状勘察
经现场勘察,受检房屋地基无异常变形,上部结构围护墙体无因地基变形产生的沉降裂缝,上部结构框架梁、柱也无因地基变形产生的开裂现象。
地基危险性评定
受检房屋地基无异常变形,上部结构承重构件无因地基变形产生沉降裂缝。综合评定受检房屋地基危险性状态为非危险状态。
基础危险性评定
经现场检查,受检房屋周围散水无开裂现象,室内外地坪无明显的开裂、下沉、隆起等异常情况。基础与房屋承重砖墙连接处无水平、竖向和斜向阶梯形裂缝,基础与框架柱根部连接处无水平裂缝。受检房屋基础层危险性等级评定为Bu级。
上部结构构件危险性评定
现场对受检房屋上部结构构件存在的缺陷及损伤进行普查。经现场检查,绍兴市越城区文锦苑14幢主体结构外观质量基本良好,承重结构未发现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构造缺陷和裂缝。
房屋危险性评定
1、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第6.2.9条,对整体结构危险构件综合比例进行计算后,并根据第6.3.6条的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评定。第6.3.6条的房屋危险性等级判定准则如下:
1当R= 0时,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为A级;
2当0<R<5%时,且各楼层危险性等级不含Du级时,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为B级,否则应为C级;
3当5%≤R<25%时,且各楼层危险性等级中Du级的层数不超过(F+B+f)/3 时,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为C级;否则应为D级;
4当R≥25%时,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为D级。
2、综合分析,受检房屋危险性等级应评定为B级。
鉴定结论
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的相关规定,综合评定受检房屋地基、基础及上部结构的危险性状况后,受检房屋的危险性等级评定为B级,基本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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