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检区域为一幢八层底框结构房屋,建筑及结构图纸齐全,设计单位为湖南雨花石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均不详,建于2012年;由于房屋现场实际情况与原设计图纸存在差异。受检房屋平面呈矩形,南北向总尺寸为12.2m,东西向总尺寸为45.5m,总建筑面积约为4455m2,鉴定面积约615m2。屋面为混凝土现浇板坡屋面,屋面高度约为26.5m,室内外高差为0.20m,楼板为100mm厚混凝土现浇板楼板,本次鉴定范围为其中一户(14-19/A-H轴),其余部分不在此次检测范围内,在主体结构建模分析时考虑此区域并向两侧延伸一跨
基础承载力评估
测量结果表明,受检房屋最大局部倾斜为0.32‰未超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中规定的局部倾斜1.95‰的限值(倾斜观测包含测量误差和施工误差),且房屋局部无明显的倾斜现象,且考虑房屋的使用功能从未改变,也未发现有牵涉到原结构的改造加固,且受检房屋建成至今也已有约11年,地基基础沉降基本趋于稳定,因此,可以认为基础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二层13/F-H轴墙、二层13/F-H轴墙受压承载力不满足规范要求等构件,委托专业单位依据国家规范、标准及相关技术管理规定进行加固设计和施工。
定期对梁板定期观测其变形及是否有裂缝产生,如有上述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在房屋使用过程中,未经技术鉴定,不得改变结构的布置,用途和使用环境,使用荷载不得大于验算荷载。
(4)建议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对受检房屋进行定期维护及保养,若发现原结构使用过程中有异常情况并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5)对房屋进行定期检查鉴定、维护、维修,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6)对于房屋的倾斜建议定期观测,如果后期有发展趋势,建议停止使用立即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结构安全性鉴定结果,受检房屋住宅楼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等级为Bsu级,安全性略低于《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对Asu级的规定,尚不显著影响整体承载,可能有极少数构件应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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