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现场查勘,朱女士房屋为2层砖混结构,受检房屋平面呈矩形布置,总长度为14.0m,总宽度为7.6m,总高度为7.7m,1层层高为4.2m,2层层高为3.5m。墙体采用蒸压灰砂砖和混合砂浆砌筑,采用现浇板楼盖及屋盖。
结构上的作用:现场实际调查显示,受检房屋用作住宅,建筑使用功能正常,未发现超载使用的情况。
使用环境:受检房屋位于湖北省利川市龙船大道238号,所处场地为平地。结构所处环境系室内干燥环境,无侵蚀因素。
使用历史:受检房屋建于1998年,经现场检测,受检房屋未发现加建、改建情况,主体结构中未发现承重构件被移动或拆除的情况。
地基反应上部结构现状勘察
现场查勘显示,该建筑室内外地面与主体结构之间没有出现明显的相对位移,上部结构中未出现因地基不均匀沉降所引起的裂缝、倾斜等情况,表明地基基础处于稳定状态。
地基危险性评定
经现场检查,该建筑外观基本正常,未发现地基基础有不均匀沉降迹象,承重结构及围护体系也未发现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构造缺陷和裂缝。综合评定受检房屋地基危险性状态为非危险状态。
基础危险性评定
经现场检查,受检房屋周围散水无开裂现象,室内外地坪无明显的开裂、下沉、隆起等异常情况。受检房屋基础层危险性等级评定为Bu级。
上部结构构件危险性评定
现场对该房屋主体结构构件存在的损伤及缺陷进行普查。经现场检测,发现受检房屋存在问题如下:
1)二层部分墙体存斜向开裂现象。
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第6.3.5条,对整体结构危险构件综合比例进行计算后,并根据第6.3.6条的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评定。第6.3.6条的房屋危险性等级判定准则如下:
1)当R= 0时,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为A级;
2)当0<R<5%时,且各楼层危险性等级不含Du级时,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为B级,否则应为C级;
3)当5%≤R<25%时,且各楼层危险性等级中Du级的层数不超过(F+B+f)/3时,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为C级;否则应为D级;
4)当R≥25%时,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为D级。
2、综合分析,朱女士房屋危险性等级应评定为C级。
鉴定结论
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的相关规定,综合评定受检房屋地基、基础及上部结构的危险性状况后,受检房屋的危险性等级评定为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局部处于危险状态,构成局部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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