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现场查勘,该幼儿园房屋为3层砖混结构。受检房屋平面呈不规则形布置,总长度约为29.0m,总宽度约为14.5m,总高度为10.4m;1层层高为3.6m,2层、3层层高均为3.4m,采用现浇板楼盖及屋盖。
使用条件检查
结构上的作用:现场实际调查显示,受检房屋用作幼儿园,建筑使用功能正常,未发现超载使用的情况。
使用环境:结构所处环境系室内干燥环境,无侵蚀因素。
使用历史:受检房屋建于2019年,经现场检测,受检房屋未发现加建、改建情况,主体结构中未发现承重构件被移动或拆除的情况。
地基危险性评定
1、地基反应上部结构现状勘察:
经现场勘察,受检房屋地基无异常变形,上部结构承重墙体无因地基变形产生的沉降裂缝。
2地基危险性评定
受检房屋地基无异常变形,上部结构承重构件无因地基变形产生沉降裂缝。综合评定受检房屋地基危险性状态为非危险状态。
构件危险性评定
1、基础危险性评定
经现场检查,受检房屋周围散水无开裂现象,室内外地坪无明显的开裂、下沉、隆起等异常情况。基础与房屋承重构件连接处无水平、竖向和斜向阶梯形裂缝。受检房屋基础层危险性等级评定为Bu级。
2、上部结构构件危险性评定
现场对受检房屋上部结构构件存在的缺陷及损伤进行普查。经现场检查,外观基本正常,未发现地基基础有不均匀沉降迹象,承重结构及围护体系也未发现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构造缺陷和裂缝。
抗震构造措施检测鉴定
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蚌埠市五河县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依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的规定,该房屋抗震设防分类为乙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依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该房屋按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C类建筑进行抗震性能鉴定。
因此,根据结构现状对该房屋的抗震构造措施按照设防烈度为8度的C类建筑要求进行鉴定,鉴定结果表明:该房屋抗震构造措施满足规范要求。
房屋危险性评定
1、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第6.3.5条,对整体结构危险构件综合比例进行计算后,并根据第6.3.6条的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评定。第6.3.6条的房屋危险性等级判定准则如下:
1当R= 0时,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为A级;
2当0<R<5%时,且各楼层危险性等级不含Du级时,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为B级,否则应为C级;
3当5%≤R<25%时,且各楼层危险性等级中Du级的层数不超过(F+B+f)/3时,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为C级;否则应为D级;
4当R≥25%时,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为D级。
2、综合分析,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为B级。
鉴定结论
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蚌埠市五河县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依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的规定,该房屋抗震设防分类为乙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依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该房屋按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C类建筑进行抗震性能鉴定。
因此,根据结构现状对该房屋的抗震构造措施按照设防烈度为8度的C类建筑要求进行鉴定,鉴定结果表明:该房屋抗震构造措施均满足规范要求。
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的相关规定,综合评定受检房屋地基、基础及上部结构的危险性状况后,受检房屋的危险性等级评定为B级,基本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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