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现场查勘,该建筑为3层砌体结构,该房屋平面呈矩形布置,总长度约21.4m,总宽度约9.6m,总高度为8.66m;1层层高为2.8m,2层层高为2.86m,3层层高为3.0m;采用预制板楼盖及屋盖;墙厚为240mm,采用烧结普通砖砌筑。
使用条件检查
结构上的作用:现场实际调查显示,受检房屋用作住宅,建筑使用功能正常,未发现超载使用的情况。
使用环境:受检房屋所处场地为平地。结构所处环境系室内干燥环境,无侵蚀因素。
使用历史:受检房屋约建于1998年,经现场检测,受检房屋未发现加建、改建情况,主体结构中未发现承重构件被移动或拆除的情况。
建筑倾斜测量
采用全站仪对该房屋结构侧向位移进行检测,检测操作按《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 8-2016)的有关规定进行。所抽检测点的倾斜量最大值为13mm,则最大倾斜率为1.7‰,满足《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规定的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侧向位移限值为H/300的要求。
主体结构损伤及缺陷检测
现场对该房屋主体结构构件存在的损伤及缺陷进行普查。经现场检测,桂东县四都敬老院主体结构外观质量基本良好,砖墙、预制板未见明显开裂、变形等损坏,承重结构未发现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构造缺陷和裂缝。
围护系统查勘结果
现场对所测建筑物围护结构的构件外观质量进行了检测,其结果如下:
1、屋面:结构屋面采用预制板屋盖,屋面排水基本顺畅,未发现有明显渗漏现象。
2、门窗:部分木门窗腐朽,开关不灵。
3、围护墙体:仅发现少量砌体自承重墙存在开裂现象。
鉴定依据
1.1、《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 55021-2021);
1.2、《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
1.3、 委托方提供的图纸及相关资料;
1.4、 委托合同、检测方案。
鉴定结论
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中第9.1条的规定,结合该建筑的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系统等的安全性等级和正常使用性等级,综合评定该建筑可靠性鉴定等级为“Ⅱ级”。
Ⅱ级:可靠性略低于《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对Ⅰ级的规定,尚不显著影响整体承载功能和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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