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结构布置调查
经现场查勘,十堰舒美嘉康养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为7层混合结构,该房屋平面呈“L”形布置,总长度约35.2m,总宽度约28.2m,总高度为23.4m,1层层高为3.3m,2~6层层高均为3.0m,7层层高为4.2m。墙体采用烧结普通砖和混合砂浆砌筑,采用预制板楼盖及屋盖。
使用条件调查
1、结构上的作用:现场实际调查显示,建筑物用作宾馆、疗养院,建筑使用功能正常,未发现超载使用的情况。
2、使用环境:所测建筑物位于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街办谢家村委会大岭8号,所处场地为平地。结构所处环境系室内干燥环境,无侵蚀因素。
3、使用历史:所测建筑物建于1993年。经现场检测,主体结构中未发现承重构件被移动或拆除的情况。
地基反应上部结构现状勘察
现场检测未发现该房屋地面有开裂、沉陷、隆起的现象,未发现上部结构有因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所导致的墙体开裂、整体倾斜、变形、变位等现象,地基及基础现状出现异常。
主体结构损伤及缺陷检测
现场对该房屋主体结构构件存在的损伤及缺陷进行普查。经现场检测,十堰舒美嘉康养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主体结构外观质量良好,承重结构未发现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构造缺陷。
围护系统查勘
现场对所测建筑物围护结构的构件外观质量进行了检测,其结果如下:
1、屋面:结构屋面采用预制板,屋面排水基本顺畅,未发现有严重渗漏现象。
2、门窗:门窗完好,开启正常,封闭性符合要求,无变形迹象。
3、围护墙体:围护墙体基本完好,无渗漏和开裂现象。
建筑抗震鉴定
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湖北省十堰市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
依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2008)的规定,该房屋作为商业综合体使用,因此该房屋抗震设防类别为乙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并且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作用。
该房屋建于1993年,依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该房屋按后续使用年限40年的B类建筑进行抗震鉴定。
鉴定结论
1、结构安全性鉴定结论
按《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的相关规定要求,根据其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和围护系统的安全性等级评定结果,综合评定:该房屋安全性等级综合评定为“Asu级”,安全性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安全性要求,不影响整体承载。
2、建筑抗震鉴定结论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的相关规定,综合抗震构造措施鉴定及抗震承载力验算结果,十堰舒美嘉康养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综合抗震能力满足乙类设防的B类建筑的抗震鉴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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