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结构布置调查
通过现场查勘:玉印路125号院内三层居民楼为4层砖混结构。受检房屋平面呈近似矩形布置,总长度约为30.4m,总宽度约为9.8m,总高度约为12.0m;1层层高约为3.3m,2层层高约为3.2m,三层层高约为3.0m,四层2-4/B-E轴区域层高约为1.3m、4-6/B-E轴区域层高约为1.8m、6-9/A-E轴区域层高约为2.5m;墙体采用烧结普通砖砌筑;采用预制板楼盖,2-4/B-E轴区域采用双坡瓦屋面、4-6/B-E轴区域采用彩钢板屋面、6-9/A-E轴区域采用预制板屋盖
使用条件检查
结构上的作用:现场实际调查显示,受检房屋用作住宅,建筑使用功能正常,未发现超载使用的情况。
使用历史:受检房屋建于1986年,经现场检测,受检房屋4层为2001年加建,于2014年进行维修加固处理,对1层加砌走廊砖墙、对2层、3层挑梁下加砖柱支撑,主体结构中未发现承重构件被移动或拆除的情况。
地基反应上部结构现状勘察
经现场勘察:受检房屋地基无异常变形,上部结构承重墙体存在因地基变形产生的沉降裂缝。
地基危险性评定
受检房屋地基无异常变形,上部结构承重构件存在因地基变形产生沉降裂缝。综合评定受检房屋地基危险性状态为非危险状态。
基础危险性评定
经现场检查,受检房屋周围散水无开裂现象,室内地坪无下沉、开裂现象。基础与房屋承重构件连接处无水平、竖向和斜向阶梯形裂缝。受检房屋基础层危险性等级均评定为Bu级。
上部结构构件危险性评定
受检房屋各楼层上部结构构件存在以下损伤和缺陷:
(1)部分墙体存在开裂现象;
(2)部分墙体存在浸水、粉刷层脱落现象
(3)部分预制板存在拼接裂缝;
(4)部分楼地面存在开裂现象;
(5)楼梯栏板存在开裂现象;
(6)部分梁存在开裂现象。
房屋危险性评定
1、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第6.3.5条,对整体结构危险构件综合比例进行计算后,并根据第6.3.6条的相关规定进行综合评定。第6.3.6条的房屋危险性等级判定准则如下:
(1)当R= 0时,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为A级;
(2)当0<R<5%时,且各楼层危险性等级不含Du级时,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为B级,否则应为C级;
(3)当5%≤R<25%时,且各楼层危险性等级中Du级的层数不超过(F+B+f)/3时,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为C级;否则应为D级;
(4)当R≥25%时,房屋危险性等级评定为D级。
2、综合分析,受检房屋危险性等级均评定为C级。
鉴定结论
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的相关规定,综合评定受检房屋地基、基础及上部结构的危险性状况后:受检房屋的危险性等级均评定为C级,部分承重结构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局部处于危险状态,构成局部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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