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现场查勘,该房屋为二层混合结构,受检房屋平面呈矩形布置,总长度为14.0m,总宽度为9.7m,总高度为6.4m,1~2层层高均为3.2m,采用预制板楼盖及屋盖。
现场实际调查显示,受检房屋用作住宅,建筑使用功能正常,未发现超载使用的情况。
地基反应上部结构现状勘察
现场查勘显示,该建筑室内外地面与主体结构之间没有出现明显的相对位移,上部结构中未出现因地基不均匀沉降所引起的裂缝、倾斜等情况,表明地基基础处于稳定状态。
地基危险性评定
经现场检查,该建筑外观基本正常,未发现地基基础有不均匀沉降迹象,承重结构及围护体系也未发现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构造缺陷和裂缝。综合评定受检房屋地基危险性状态为非危险状态。
基础危险性评定
经现场检查,受检房屋周围散水无开裂现象,室内外地坪无明显的开裂、下沉、隆起等异常情况。受检房屋基础层危险性等级评定为Bu级。
上部结构构件危险性评定
现场对该房屋主体结构构件存在的损伤及缺陷进行普查。经现场检测,发现受检房屋整体承重构件腐朽严重,局部倒塌。
鉴定结论
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的相关规定,综合评定受检房屋地基、基础及上部结构的危险性状况后,受检房屋的危险性等级评定为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处于危险状态,构成整幢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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