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现场查勘,经现场查勘,罗昌群用房为1层砌体结构,该房屋平面呈规则矩形布置,总长度约6.3m,总宽度约3.6m,总高度为3.1m。墙体采用烧结普通砖和混合砂浆砌筑,采用现浇板屋盖。
结构上的作用:现场实际调查显示,受检房屋用作烟花店,建筑使用功能正常,未发现超载使用的情况。
使用环境:受检房屋位于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贵阳煤矿棚改房1号楼15号(A户型)(现小河沟路边16号),所处场地为平地。结构所处环境系室内干燥环境,无侵蚀因素。
使用历史:受检房屋建于1993年,经现场检测,受检房屋未发现加建、改建情况,主体结构中未发现承重构件被移动或拆除的情况。
地基反应上部结构现状勘察
经现场勘察,受检房屋地基无异常变形,上部结构承重墙体无因地基变形产生的沉降裂缝。
建筑物倾斜测量
采用全站仪对受检房屋建筑倾斜进行检测,检测操作按《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 8-2016)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测结果表明:受检房屋最大倾斜率为0.5‰,未超过《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规定限值。
地基危险性评定
受检房屋地基无异常变形,上部结构承重构件无因地基变形产生沉降裂缝。受检房屋整体倾斜率未超过《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规定限值。综合评定受检房屋地基危险性状态为非危险状态。
基础危险性评定
经现场检查,受检房屋周围散水无开裂现象,室内外地坪无明显的开裂、下沉、隆起等异常情况。基础与房屋承重砖墙连接处无水平、竖向和斜向阶梯形裂缝。受检房屋基础层危险性等级评定为Bu级。
上部结构构件危险性评定
现场对受检房屋上部结构构件存在的缺陷及损伤进行普查。经现场检查,受检房屋各楼层上部结构构件外观质量基本良好,承重结构未发现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构造缺陷和裂缝。
结论
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2016)的相关规定,综合评定受检房屋地基、基础及上部结构的危险性状况后,受检房屋的危险性等级评定为B级,无危险构件,房屋结构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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