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净峰镇墩中村某住宅楼修建于2012年,目前为地上一层建筑(现拟加建至三层及出屋面楼梯间),上部主体结构形式为砌体结构,屋盖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基础采用条形基础。平面最大长度约为12.30m,宽度约为8.70m。各层层高:一层约为3.70m(拟加建二层、三层层高约为3.30m,出屋面楼梯间层高约为2.80m),现有建筑高度约为3.70m,拟加建层后建筑总高约为10.30m,现有建筑面积约为108.60㎡,拟加建层后建筑总面积约为374.74㎡(仅供参考,应以有资质的房产测绘部门提供的建筑面积为准),目前处于使用状态。
使用功能
该建筑目前一层作为住宅使用,拟加建第二层、第三层均拟作为住宅使用;未遭受过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和事故;无改建、扩建情况。
地基基础
经现场勘查发现,该建筑场地为平地,未建在斜坡、边坡等不利场地。经检查,该建筑周边墙角均未发现地面隆起、地面裂缝等现象,室外地坪无地基土滑动或移动的迹象;该建筑上部结构墙体未发现有明显的倾斜和不均匀沉降裂缝、倾斜。
代表层检测情况
我公司人员根据《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中第7.3.3条的规定,选取一层作为代表层进行检测。并对代表层中的各类主要承重构件的外观质量、截面尺寸、层高、构件材料强度情况以及该建筑的结构侧向水平位移情况进行抽样检测,结果如下:
构件外观质量
该建筑的混凝土梁、混凝土楼板、混凝土柱及墙体表面均暂未发现明显的裂缝、变形或钢筋锈蚀等缺陷,表面基本完好。
围护系统的承重部分
经验算,该建筑围护系统的承重构件的承载力符合要求。经现场勘察,该建筑物外墙及屋盖无明显开裂、变形;屋面防水、室内隔墙、门窗、女儿墙等围护结构外观基本完好,表明围护系统的承重部分尚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故围护系统的承重部分可定为Bu级。
鉴定结论
综上所述,依据国标《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该建筑现有上部主体结构鉴定单元安全性等级可定为Bsu级,即该建筑现有上部主体结构的安全性略低于本标准对Asu级的要求,尚不显著影响整体承载。
拟加建层部分结构布置根据委托方要求参照现有第一层结构,对其进行建模验算,验算结果表明该建筑加建至三层及出屋面楼梯间的结构承载能力满足要求,间接说明加建至三层及出屋面楼梯间上部主体结构的安全性满足要求。
您正在向检测专家团队咨询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