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和住建部
黑龙江全面整改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为全面整改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保障成效,日前,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2018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危房改造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强调,认真贯彻中央、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对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发现的住房安全保障方面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照单全收,将已完成改造的住房质量安全治理作为重点,高度警惕和坚决防止出现连片房屋质量问题;认真解决危房改造程序管理和危房鉴定、集中维修资金使用、建房面积超标等个性问题,建立问题台账、逐户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确保存在的问题按时整改到位。以问题整改倒逼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切实巩固和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成效。
《方案》指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盲目提高扶贫标准和“三保障”工作不够扎实两个方面。针对以上问题,《方案》要求,按照“先列清单、不留死角、夯实责任”的原则,逐村、逐户、逐项全面排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台账全面完成整改。
针对新(翻)建面积超标、租赁住房存在安全隐患、危房鉴定不规范等问题,《方案》提出了整改措施和建议,具体包括:核实贫困户建房资金来源,以及超面积支出部分是否增加贫困户的贫困程度;建立台账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确保不再出现违规超面积现象。组织第三方全面鉴定通过租赁方式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的房源,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及时调整更换房源。对采取租赁方式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的租赁房源一律先做安全鉴定再组织入住。区分住房质量维护责任,建立贫困户危房改造后续安全维护费用分担机制。对改造户反映防风保暖不够的已改造房屋进行排查。开展专项整修行动,对以次充好、严重影响保暖的,采取更换建筑材料、增加保暖层等措施予以彻底解决。进一步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于集中改造的,施工单位要在集中改造范围内的乡镇或村屯内部对改造资金使用账目、工程量进行最终公示。
《方案》要求,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组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整改督导,对担当意识不强、整改进度迟缓、整改不到位的进行约谈并公开通报。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主动深入查摆并彻底解决问题,排查范围要坚持“已脱贫、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不漏一户;排查内容要紧紧围绕危房鉴定、政策宣传、住房安全排查、严格执行改造标准和补贴标准、严把质量关5个方面,既要边查边改又要建立长效机制、标本兼治。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9.05.22 记者 郭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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