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和住建部
江西今年将改造农村危房3.57万户
近日,记者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江西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建房面积管控工作,坚决抵制盲目攀比和贪大求高的思想,严控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困难对象建房体量,减轻其建房负担,坚决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要始终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既不降低标准,又不吊高胃口”要求,确保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建房绝不出现“超高超大”情况。
据介绍,江西此前在《关于严控农村危房改造新建房屋面积的通知》中规定,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困难对象危房改造新建房屋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农村宅基地面积管控要求,建房层数原则上控制在一层,建筑面积最大不超过110平方米。
原址重建中,原宅基地面积较小、不足60平方米的可建两层,但建筑面积最大不超过110平方米。同时,“交钥匙工程”建房面积要严格执行“1~2人户不超过40平方米,3人户不超过50平方米,3人以上户不超过60平方米”的规定。
江西将对新开工的建房面积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于发现超过农村危房改造建房面积要求的,第一时间坚决制止,督促其做好整改工作,从初始阶段遏制超面积情况。
记者了解到,近日,国家已下达201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35700户任务。江西要求各地组织已核定的对象抓紧开工、实施改造,对于新建房屋要求依法依规组织报建工作,按照“交钥匙工程”、“农户自建房屋”面积要求做好分类审批工作,重点做好宅基地面积、房屋建筑面积和房屋层数的管控工作,坚决执行、不得突破省级面积新规要求。对未批先建的行为坚决制止,不整改的坚决取消补助资格。
另外,要求加强批后实施监管,乡镇政府及其他审批部门除了履行相关审批职能外,还要主动履行面积监管的主体责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确保建房安全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农村危房改造牵头职能作用,对农房建设管理相关单位的审批及批后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于审批不严、批后监管不力的督促整改、落实责任。对违反面积规定建房的,要立行立改整治到位,狠抓政策要求落实。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9.05.23 记者 王纪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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